我是奧博莫紹(Ogbomoso)的孩子,因為我生於尼日利亞奧博莫紹一所宣教士的住所內。在我十二歲那年我們一家離開了我童年的家鄉,我以為自己一世都沒有機會再回來。當我在差不多四十年後有這樣的機會,你能想像我有多興奮。<br><br>
我去到那裡,看見童年時居住的房子仍在那兒。我向住在那房子的尼日利亞人自我介紹,他們邀請我內進。我在房子裡走了一遍,這是多麼奇妙的事,我看見以前我在裡面玩耍的房間!<br><br>
有一個詞是用來形容我這類人的:第三文化孩子(Third Culture Kids)。對我們來說,「家鄉」這個詞是頗為令人困惑的。美國是我的家鄉嗎?還是非洲?還是把它們加在一起?我的家在阿肯色州,那是母親的家,是我們由宣教工場回來休假時住的地方。我的家也在密蘇里州,我到那裡去探望祖父母。我的家也在德州,成年後我大部分時間都在那裡居住。我的家也指遠在地球另一方的尼日利亞。<br><br>
今天的經文解釋了所有信徒都是第三文化孩子,我們都在尋找自己的家鄉──屬天的家鄉。當我們最後到達在天的家鄉,與基督聯合,想像我們有多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