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家人在菲律賓當宣教士時,我們所居住的社區的街道上有很多孔洞。晚上街道上沒有街燈,走在路上是危機重重的。我請每週給我們送物資的丈母娘給我一支光猛的手電筒。我們有了手電筒後,它的光線在黑夜中可以照亮遠處。<br><br>
一天晚上,我沒有把手電筒照向我正走著前面的路上,卻照向頭上的棕櫚樹頂。忽然間,我的腳在路上的一個洞扭了一下,我攤開四肢面朝下跌倒在泥土上。我沒有用手電筒照亮前路,卻拿來耍玩,結果不愉快收場。<br><br>
我從地上爬起來,學會了重要的一課:我要把光──手電筒的光和上帝話語的亮光──照在路上。唯有當我們讀上帝的話,把它們應用到生活中去,它們才是我們路上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