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在主日上教會時遇見忠實的會友溫妮蒂,我跟她打招呼,然後又忙於牧師的慣常工作。崇拜過後,我跟會友握手,祝願每個人接下來的一週都過得愉快,那時,有人說溫妮蒂鼻骨上貼了一片粉紅色的大膠布,明顯在上週接受了小手術。奇怪的是,那天早上我已跟溫妮蒂說話四、五次,卻完全沒有留意到那膠布。<br><br>
這令我想到,當我遇見別人時,我到底有多留意他們。我專注於那個人還是自己正在做的事?當我看見他們時,我真的「看見」他們嗎?<br><br>
耶穌真的看見人。當祂遇見別人,祂看見他們的需要;他們成為祂最優先要做的事。祂的眼目甚至發現所有人都忽視的無名小卒,例如那個投了兩個小文錢的寡婦。若我們要去愛別人,首先就要張開我們的眼,真正看見身邊的人,意思就是暫時放下我們要做的事,這不是容易的,但這是唯一方法讓我們知道錯過了留心甚麼事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