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長於上世紀四十及五十年代密西西比三角洲河區的一個小鎮裏,在那兒接受一個美妙的學校教育制度。我和其他同學自小就被教導要為一些即使極為細微的事情而感恩,並且寫便條以表謝意。父母和英語老師都很稱職地教導我們。多年來,我仍然持續撰寫感謝函的習慣,即使到了現在雙鬢斑白,雙手抖震之時仍然如此。我嘗試給自己的兒女以身作則。只是到頭來,當我奉送了一份愛心禮物,卻絲毫沒有收到任何回報──無論是一張手寫便條或是一通來電的片言隻字,為此我感到十分沮喪。 然而,我又何曾花點時間向那位時刻厚賜我們的天父說上一句多謝呢?每天上帝均懷着無比善意豐豐富富地賜福我們,我們有否為着自己所擁有的一切而向上帝獻上感恩?還是只有在我們有所欠缺之時才會向祂禱告?我能夠想像天父會因着我們為了自己所擁有的一切向祂獻上感恩和讚美而歡欣快樂,特別是為了一些看似毫不起眼的事情而感恩。
有哪些早已被遺忘的禮儀或社會習俗,是你渴望在今天仍然管用的?為甚麼?<br>上次你撰寫致謝函是在哪時?寫給誰?關於甚麼?誰教曉你撰寫致謝函或向別人道謝?為甚麼這些行為如此重要?<br>「好行為」與「作基督徒之道」兩者之間有甚麼重疊之處?它們彼此又有甚麼不同?<br>你是否如作者一樣,期望別人會為着你所贈送的禮物而向你致謝?我們應否只把禮物贈送給那些會向我們道謝的人,還是不在乎別人的回應而把禮物照送出去?你為甚麼這樣說?<br>你有否保存一部感恩日誌,把一切你所感恩的事情記錄下來?這樣做會有甚麼價值?今天你會記錄哪四項感恩事情?常存感恩的心如何影響我們在生活上的行為表現?<br>朗讀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十七至十八節。在這些經節中,有甚麼給你帶來挑戰?「凡事(in all things)謝恩」與「為所有事情(for all things)謝恩」兩者之間有甚麼不同?這種分別為何如此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