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布宜諾斯艾利斯一所醫院裏統籌一項名為「一分鐘改變生命」的工作坊。我十八歲時發生了一件事,改變了我的一生。 有一天,我和同學們正在公共汽車站候車。忽然間,一輛汽車闖紅燈,直向我撞來。撞擊的力度把我拋出行人道,頭部受到重創。我在醫院卧了一個月,大部分時間都陷入昏迷,醫生認為我不會熬過去。可是,我活下來了,現在靠特製的枴杖來走路。 那汽車的司機用盡一切方法,包括撒謊,去逃避引起意外或令我受傷的責任。我有幾次在法院出庭時見過他,最初我不想正眼看他。我想起醫生的說話:「這女孩是個神蹟。」我不能把這神蹟浪費掉,變得苦毒,或讓思想和感覺限制自己的未來。因此我開始憐憫那肇事者。我想:「因為上帝給我生命的第二次機會,我的人生應反照出從這第二次機會而來的福佑。」因此,我已饒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