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世紀以來,神學家和哲學家都為人類受苦的問題爭論不休。有人認為受苦是罪的結果,我們不能完全撇除這個解釋,因為聖經告訴我們:「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因為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加六:7)有人相信受苦是信心的試煉,聖經說這在某些情況下是真確的,約伯就是例子。聖經也告訴我們,有時候受苦是學習的經驗,上帝就是我們仁愛的老師。(來五:8及十二:7-11)
然而,綜合來說,我們無法就受苦作出可接受的解釋。受苦往往不可理喻,我們看不見受苦的好處,諸如生下來的畸形兒,因乳癌而過世的母親,令數以百計的人罹難的飛機失事。
儘管如此,我們有這個應許──不論我們遇上甚麼苦難,不論我們的擔子有多重,不管我們有多痛苦,當我們受苦,一切的事都不能使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羅八:35-39)我們有這確據,就得着安慰和勇氣在信心中前行,因為知道這世界非我家,確信終有一天上帝必向我們解明生命的奧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