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對我無比重要,因此,在這些年間我在情緒上與屬靈上都很痛苦。我和家人鬧上法庭,訴諸法律來解決我們之間的分歧。我熱切祈禱多時,想嘗試化解紛爭,最後我將結果交給上帝,明白到我只能夠靠賴祂的指引。<br><br>
我沒有察覺到出現嚴重分歧的訊號,也錯失了有意義的溝通機會,未能解決紛爭。在這痛苦的過程中,上帝讓我知道,我要原諒自己。上帝也讓我知道,我要原諒家人。當我讀到今天的經文,我清楚知道,耶穌一次過作出這三個吩咐是有意思的。我為自己能原諒別人而感到驕傲,但我是否也會判斷和定人的罪?我是否認為這些家人不配得到上帝的憐憫?我是否真正原諒他們?<br><br>
當我反省這些問題時,就記起今天的經文鼓勵我們要饒恕別人,就像基督饒恕我們一樣,並要奉耶穌的名去行。我知道我失敗了。當我們把審判和定罪交給上帝,我們就能真正去饒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