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日程

第二次機會

2017 年 05 月 29 日

讀經
約翰福音 七章五十三節至八章十一節
經文
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br> 約八:11

我常常回想自己所犯的錯,不管是很久以前還是昨天發生的。為甚麼我要說那些蠢話?為何我要講別人的壞話?然後我會想到較重要的生命抉擇:我走錯了路,或者我做了自毀的事。<br><br>

我想到在今天的經文中耶穌如何對待行淫時被捉拿的婦人。首先祂要那些權貴反省自己的罪,使那婦人免於死亡。然後,祂沒有定她的罪,這是出乎意料的。耶穌給她第二次機會去從錯誤中學習。<br><br>

當我做一些自知會傷害自己或別人的事,我就會記住,耶穌沒有審判我,卻呼召我作出更好的決定,不要再犯罪。祂每次都給我第二次機會,有時候還遠多於兩次機會。

禱告
親愛的主,感謝你給我們第二次機會去跟隨你的道。當我們尋求更忠心地跟從你,求你幫助我們從錯誤中學習。阿們。<br> Abigail Gary(美國New Jersey)
今日默想
耶穌永遠給我第二次機會。
代禱
難以原諒自己的人
反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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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的話
禱告的研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