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裡,聖經以經文頌辭的方式,重複以兩種方式把人生分類:「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或「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br><br>
我很少把自己的人生這樣簡單分類。媒體的訊息誘使我總是關心我年紀漸老是否好看、我家裡的裝潢、我的職業。我很容易就忘記,在永恆的光中,順服上帝比這些瑣事遠為重要。<br><br>
我們會禁不住輕忽上帝無私的愛的標準,但在舊約裡的人生總結提醒我,我的選擇需建基於比我和我波動的情緒更大的東西。我的選擇必須圍繞上帝和討祂喜悅的事。當上帝審視我的一生──我是誰和所做的事,我希望聽見祂說:「她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